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妇产科案例 >> 文章正文
产前B超一切正常 产生下畸形儿产妇状告医院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产前B超一切正常 产生下畸形儿产妇状告医院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2
 

产前B超一切正常 产生下畸形儿产妇状告医院
 

 中国法院网讯

  产前在医院做B超检查,被告知胎儿一切正常,谁料胎儿出生后,却是左腿先天畸形,兰考县固阳镇的产妇刘华(化名)一纸诉状将为其做B超检查的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刘华称,其在2007年4、5月份怀孕,怀孕5个月左右时到被告处进行B超检查,直到临产前经该医院检查,被告知胎儿发育未见异常,刘华满心欢喜地等待孩子的出生。2008年2月27日,刘华住进被告处待产,并再次进行B超检查,被告的B超员告诉刘华胎儿的状况一切正常。可当孩子出生后,刘华却发现婴儿左腿胫骨严重弯曲,左足趾不全,属畸形残疾婴儿。后经法医鉴定,该婴儿构成5级伤残。刘华还未尝到做母亲的快乐,就要接受孩子是残疾人的残酷事实。刘华产下畸形婴儿后,其家人多次追问被告在进行B超检查时为什么没能检查出来胎儿有异常,被告称是B超员的失误,并愿意赔偿原告2000元,原告认为赔偿数额太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     

 

    刘华及其家人认为,被告作为医院,在对原告进行B超检查时,应当仔细对胎儿健康状况进行鉴别,并提出是否终止妊娠的合理建议,或由原告决定是否终止妊娠。但被告在为原告进行B超检查时,没有尽到职责,造成畸形残疾婴儿的出生,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种费用共计49752元。

    此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病历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