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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钳伤额头2岁男童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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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钳伤额头2岁男童获赔
[ 作者:吕佳瑜    转贴自:新京报    点击数:253    更新时间:2007-6-24    文章录入:宋律师
 

 

 

法院认为医院知情同意书的针对性不强,存在过失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今年2岁的男童小明(化名)自称出生时被产钳夹伤额头,留下一块伤疤。作为小明法定代理人,小明的家人将为孩子接生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告上法庭。西城法院昨天一审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3.5万元。

  小明的家人表示,2005年3月,小明在复兴医院降生时,家人发现其额头有一块挫伤。这块挫伤疤痕随着小明年龄的增长,越长越大。

  小明家人认为,小明额头上伤疤与复兴医院的接生行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故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和后续治疗费用。  

  复兴医院表示,因为小明的母亲在分娩过程中出现胎心降低的情况,需要使用产钳。当时也将使用产钳的手术风险告知了产妇及亲属,在得到小明家人同意后,才进行手术。医院在手术中没有违规行为,小明额头的表皮破损属于产钳助产的并发症。

  案件审理中,经过西城区医学会鉴定,小明的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知情同意书中对并发症的介绍针对性不强,未在用产钳之前再次向家属交代手术风险及并发症等问题。

  据此,法院认为医院存在一定过失,应予赔偿。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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