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儿科纠纷 >> 文章正文
4岁儿呼吸道堵塞窒息死亡 个体医生赔六千八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4岁儿呼吸道堵塞窒息死亡 个体医生赔六千八
 
 

 

 

    中广网成都10月24日消息(记者刘涛 通讯员 蓝剑 庆元)一4岁幼女发烧生病到个体医生处医治死亡,幼女的父母将个体医生告上公堂。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依法作出由黄某赔偿洪某某各项损失费6788元,案件诉讼费按责任大小分担的一审判决。

 

    2005年1月29日刚天亮时,宜宾县喜捷镇洪某某4岁的女儿洪某发病,洪某的奶奶发现后,吃完早饭后便将洪某带到个体医生黄某处医治。黄林给洪某打了一针后,洪某被其奶奶带回家。回家十多分钟后,洪某全身发抖,又吐又拉,洪某被奶奶背到黄某处输液,下午5时回家。晚上洪某仍然又吐又拉,其爷爷又去喊黄某到家治病,黄某给洪某输液、喂药后回家。当晚12点钟左右洪某死亡。经鉴定为:洪某系因气管内吸入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洪某在黄某处治病一天死亡,经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洪某的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护理费合计16970元。洪某负担60%的责任,黄某负担4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6788元。法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医疗事故预防与案例分析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