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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判承担高达29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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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判承担高达29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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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判承担高达29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

 
  日前,湖北省人民医院因一起医疗纠纷被判承担高达290万元的经济赔偿责任。这起目前全国判赔金额最高的医疗纠纷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1998年3月18日,龚建国、杨坚夫妇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剖腹产下1男1女双胞胎。不料,第二天就出了“差错”,从19日到20日凌晨6时30分,龚建国三次发现放置婴儿的温箱指示灯熄灭,温箱断电。当时正值雨夹雪天气,气温寒冷,温箱内的双胞胎面色发绀,呼吸急促,其中一个出现高烧、窒息等症状。后经武汉市儿童医院确诊两个婴儿脑发育不良、急性上感、急性支气管炎、脑性瘫痪。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湖北省人民医院赔偿290多万元。如此高额的医疗赔偿,无疑给医院的正常经营秩序带来了沉重打击。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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