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外科纠纷 >> 文章正文
小伙卫生站就诊被切睾丸 为性福索赔20万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小伙卫生站就诊被切睾丸 为性福索赔20万
 

 到卫生服务站就诊却遭遇右侧睾丸被切除,25岁的怀远小伙陈刚(化名)在与卫生站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对方告上法庭,为自己的“性”福索赔20万元。

    2004年4月的一天,陈刚感到身体下部有些不适,就近到某卫校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当班医生诊断后,认为小钢患有睾丸鞘膜积水,消炎后放放水就好了,并定在4月22日上午动手术。4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小钢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该卫生服务站做手术。医生在未对患者用任何仪器检查、未办理登记签字手续、未采取任何消毒灭菌措施的情况下,就在专供病人吊水的简陋房间里给患者动了手术。手术中,医生突然对小钢的父母讲,小钢的右睾丸已坏死,必须切除,并保证手术不会影响左侧睾丸的健康和生育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小钢的父亲遂签字同意切除。

    手术之后,小钢一直感觉精神不好、体力不济,无法正常工作。小钢认为是服务站不负责任,在病情不需要手术的情况下,随意进行睾丸切除手术,造成自己今天的后果,严重地侵犯了他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为此,小钢与卫生服务站就赔偿问题多次进行交涉,但始终无果。在交涉无效后,2006年,小钢诉至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10万元。诉讼过程中,经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因“右侧睾丸缺失”,丧失了生育能力和性功能存在障碍,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使配偶受孕,伤残等级为工伤八级。

    日前,安徽怀远县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误工费67800元,精神抚慰金60000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医疗事故预防与案例分析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