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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患丙肝医院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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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患丙肝医院难辞其咎
 
 

 

 

    新华报业网讯 张女士在医院输血后患上了丙肝,10年后才发现此病由于输血所致。日前,她获得了相应赔偿。

    1993年2月,南京市民张女士因患胆囊炎在南京某医院就诊并进行手术,术中输血400ml。2000年9月,张女士自行检验发现患有丙肝,2003年7月,她去医院复印病历时,获悉当时胆囊炎手术后不久就患上了丙肝。因此,她将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因输血染上丙肝,对此医院负有责任。损害后果发生后,被告医院也未能及时告知。据此判决,医院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56776.36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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