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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越权行医 手术失败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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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医生越权行医 手术失败医院赔偿
 

  本报讯 日前,确山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一外科医生越权行医造成的医疗事故案作出判决。法院依法判处该医生所在的确山县某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计18696.9元。

    确山县任店镇的彭端海因患前列腺增生于2001年7月23日到确山县某医院就诊,该医院外科医生刘某先后三次给彭端海施行手术均未成功。彭端海后转到解放军第159中心医院治疗。病好后,彭端海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向确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山县某医院赔偿。确山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确山县某医院没有开设泌尿外科,而施行手术的主治医生刘某只是普通医生,不具备泌尿外科手术资格。

 

    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彭端海因患前列腺增生在确山县某医院就诊,由于该医院负责施行手术的医生刘某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导致手术失败。因此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彭端海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慰抚金等各项损失计18696.9元。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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