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纠纷案例 >> 误诊误治 >> 文章正文
4月大婴儿死亡6天竟“复活” 婴儿家属要索赔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4月大婴儿死亡6天竟“复活” 婴儿家属要索赔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2
 

4月大婴儿死亡6天竟“复活” 婴儿家属要索赔
 

甘肃嘉峪关市一名4个月的婴儿,因病在医院死亡,但令人称奇的是,这个婴儿在该医院的档案中竟有4个相差悬殊的年龄,在婴儿死亡6天后,其家人在医院危重病人护理记录上却发现,医院还在对婴儿做护理记录,且记录的内容极为详细。难道婴儿真的复活了?  昨日上午,死亡婴儿的爷爷张新荣对记者说,孙子才4个月,因感冒拉肚子,于2005年5月30日由其父母带到嘉峪关市酒钢医院就诊,随后进行住院治疗。6月9日20点30分婴儿死亡,医院下达了死亡通知书,病名分别为支气管肺炎并急性心衰、急性病毒性心肌炎、中毒性肝损害等。张新荣还说,在抢救期间,医生没把婴儿带进抢救室,也没对心脏检测,只是在病房做了简单抢救。孩子本来才四个月,但在心电图报告中孩子年龄却为六个月,两份血液检验报告单上孩子年龄竟分别为4岁和1岁。而更离奇的是,不久他查阅婴儿的病历等物时发现,医院在6月15日和16日还给婴儿做着护理记录,两天记录的护理时间达10个小时,可婴儿在一周前就去世了。

 

   

  婴儿已离开人世,为什么还有护理记录?医院一位姓李的副院长解释为,这是当班的护士笔误。对一个婴儿有4种年龄的问题,李副院长说电脑系统有问题导致检验报告中年龄不准。一位曾在酒钢医院从事27年医务工作的资深医生告诉记者,在护理记录中,按照规定,每一句每一个字都要有依据,这代表医务人员抢救的全过程,所以每一个字都有法律效力。但在病历中出现多处错误,医院应该有责任。化验单上的年龄不一致,医生参考值就不一样。

  目前,婴儿家属准备向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单位提起鉴定申请,并打算向酒钢医院索赔5万~6万元。 据西部商报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医疗事故预防与案例分析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