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章正文
起诉需知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起诉需知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2
 

起诉需知
 
 
 

 

     当我们在订立、履行、终止合同的过程中与对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能解决时,你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取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判决。

     当你准备或决定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你首先要考虑的是诉讼风险。任何诉讼都是存在风险的,通常情况下我们可能会面对风险。(请参阅本网站诉讼指南之诉讼风险)


   提起诉讼前,你需要作一些准备:


1、 认真考虑是不是一定要提起诉讼,是否真的已经决定进行一次诉讼。


(1)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如果还有其他的方式也应当考虑。
(2)大多诉讼都是非常劳心费神的,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值得通过诉讼来解决(当然,评判是否“值得”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您自己或您单位的利益)。
(3)诉讼的成败涉及许多因素,胜败没有绝对。
(4)诉讼进程不会很快。有些特殊的案件,或者普通的案件遇到特殊的情况,也会经历较长时间。


2、向律师进行咨询,同时 考虑是不是要聘请一位律师代理。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要聘请律师。某些证据非常充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也可以不聘请律师。但是任何一个案件,在决定起诉之前一定要向律师进行咨询。理由很简单,因为你不是法律专业人士;而诉讼本身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是非常专业、严谨的。


    我常在法院的立案大厅看到有的当事人向立案法官咨询,而立案法官非常忙,没有时间对你的案件和有关的证据进行分析,给予你的答复不可能是深入和全面的。


    也有的向未接触过诉讼实务的法学大学生进行咨询、或者在网上、书店里查些资料就起诉。这些都是不妥当的,理由很简单:你需要的是全面、深入的案件分析、细致周密的诉讼计划;而不是简单的法律规定 。


    如果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并有责任心的律师,下面的工作,除了收集证据需要您配合外,其它的基本上律师都可以帮你完成。

3、 准备证据:


    你要根据你的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进行证据准备。
    首先,你要明确需要证明哪些事实;然后,你要看能够找到哪些证据并着手准备;如果你发现需要证明的事实很难通过证据来证明,你就应当考虑采取怎样的手段来取得这些证据。
    最后要根据上述要证明的事实、证据材料整理证据材料目录。(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证据目录)

4、 准备起诉状和诉讼费
    起诉状是诉讼的核心法律文书。曾见到在法院立案庭门口有代写诉状的(不知是什么来历),为当事人制作诉状,提笔就写,写完就罢,也不审查当事人掌握的证据,实在是不能理解。(有关民事起诉状的制作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民事起诉状)
民事案件遵行不告不理的原则,一般在当事人未在起诉状的诉讼请求提出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相关的规定是需要交纳诉讼费的。(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诉讼费速算。)

5、 办理立案手续
    办理立案手续之前,你还要考虑是否有可能、否需要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如果,有可能并有必要,你需要制作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提交法院,并交纳相关费用。(请参阅本网站诉讼指引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6、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办理完毕立案手续后,有的法院当时就会对案件的审理进行排期,你当时就可以拿到开庭传票(昌平法院就是如此);有的法院会告诉你回去等通知。你会在一段时间后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

7、开庭审理
    开庭时双方提供有关的证据同时相互进行质证。法庭也会就有关的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进行提问。法庭调查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如果案件不涉及鉴定,或者需要进一步开庭调查的情况。一般一次开庭后,就可以等待判决了。

8、鉴定
    如果案件涉及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如工程造价、会计核算、价格评估等等。你可能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鉴定。申请鉴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鉴定申请书),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鉴定机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也有地方采用当事人抓阄的方式来确定鉴定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鉴定结论,一般都可以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实质性的异议并提供充份证据证明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9、调解、和解与撤诉
    对于民事案件,法院一般会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然,调解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愿调解,或者双方意见差距较大难以调解的,法院也不会强求当事人进行调解。
    案件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不通过法庭进行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此出具民事调解书。当然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后,由原告撤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做为原告随时可以要求撤诉。一般情况下,只要撤诉不损及国家和第三人利益,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当事人的撤诉申请。撤诉必须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方式作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口头提出,同时由人民法院记明笔录。最终,撤诉需要由人民法院下达准予撤诉的裁定,方才真正的终结案件的审理。

10、等待判决
    一审开庭审理后,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了。判决下达后,是否上诉,以及上诉后的有关问题,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上诉需知。

                                                                                 *以上仅为个人工作经验总结,只是为大家提供一些方便,不可视为法律解释。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母亲捐肾救女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武汉律师,什么是医疗事..
·武汉律师,哪些人可以申..
·当发生输血、输液、注射..
·患者举证时需注意的问题..
·误诊的法律责任
·武汉:医疗纠纷再发惨剧..
·医疗事故预防与案例分析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