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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警花轻信网络广告酿恶果美容满脸结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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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警花轻信网络广告酿恶果美容满脸结痂
 

  年轻女警察为去掉脸上的褐色小斑块,到南京一家医院的专科门诊部接受美容治疗,结果竟在脸上留下总面积超过18平方厘米的疤痕。惨遭毁容后,这名女警察将专科门诊部告上了南京鼓楼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4.2万元及精神抚慰金5万元。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女警察共获赔5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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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33岁的韦娅琼(化名)是安徽某市公安局的女警官,年轻漂亮,可脸上那颗不大的褐色“扁平疣”成了她的心病。2003年6月初,韦娅琼从网上得知南京某医院的专科门诊部治疗“扁平疣”十分有效,6月26日这天,韦娅琼来到那家门诊部。接待她的徐姓专家看了症状后说:“你脸上的这个扁平疣我们完全可以治好,你放心就是了。”经过一番检查,专家给韦娅琼开出了一个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使用“母疣自然液”、“三氯醋酸”等九种药物为其治疗,并称这种药物疗效很好。用药几天后没有什么明显疗效,韦娅琼遵照医嘱继续用药。但那天早晨她起床后感到脸部灼热疼痛,看到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出现大面积红肿,韦娅琼心惊肉跳。韦娅琼并没有往坏处多想,因为那位专家说这是“正常反应”。可脸上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还不断出现溃烂。韦娅琼十分恐慌,在丈夫的陪伴下赶到南京复诊。负责治疗的专家检查后仍对她说:“这种反应是正常的,很快会好的”。抱着侥幸的心理,韦娅琼继续用药治疗,情况变得愈来愈糟,溃烂处开始越来越多地结痂,原本一张漂亮的脸如今完全变了样。

  容颜尽毁达九级伤残

  面部溃烂仍在恶化,不得已韦娅琼又先后3次请假赶到南京那家专科门诊部复诊,但症状始终未见好转。韦娅琼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随着脸部症状的不断恶化,最终导致面部形成大面积凹陷性、萎缩性和增生性疤痕,面容遭到严重毁损。韦娅琼是一名治安民警,平日里和市民接触的机会很多,许多熟悉她的人看到她的脸变得如此难看,总要关心地问长问短,弄得韦娅琼好不尴尬。去年1月,她申请做了司法鉴定,被认定为构成九级伤残。

  18平方厘米疤痕布满脸颊

  惨遭毁容的韦娅琼一次次找南京某医院专科门诊部交涉,但对方始终不承认自己的诊治存在过错,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同年6月,她在丈夫的支持下,将这家医院的专科门诊部告上法院。面对她的诉讼,门诊部态度依旧。后经医院申请,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对医院的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等进行鉴定。鉴定那天,韦娅琼因为正值严打关键时期,无法离开工作岗位来南京参加鉴定。南京市医学会认为:因患者未到鉴定现场,专家不能进行现场医学检查,无法了解目前患者面部损伤情况,故无法作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南京中院的鉴定分析说明,“根据送检提供病历材料及活体检查分析,被鉴定人韦娅琼面部疤痕达18平方厘米以上,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相关条款规定,其残疾程度属九级”。

  赢了官司伤透心 鼓楼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让不具有皮肤美容执业资质的医生对韦娅琼施行治疗,违反了注册医师应按照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从事医疗活动的规定。被告对治疗中使用的“母疣自然液”及“三氯醋酸”等药物,均不能证明其来源合法。被告陈述“母疣自然液”系其配制药物,但不能证明配制该药经过相关单位批准。有关医学资料说明“三氯醋酸”具有腐蚀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认定,治疗扁平疣通常不用此药,而被告将该无厂家及批号的“三氯醋酸”用于原告脸部的治疗,违反了医疗法规及诊疗规范,不具有合法性。据此,法院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与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及诊疗规范不相符,存在医疗过错。同时,该过错行为导致原告面部多处疤痕等严重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被告应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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