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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美容擦亮眼消费维权有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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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美容擦亮眼消费维权有窍门
 
 

  阳春三月,爱美的女性在褪去厚重冬装的同时,开始换上轻薄的春装。于是乎,为显露亮丽的肌肤,为展现迷人的身材,嫩肤、美白、祛斑、减肥等整形美容又成为新一轮的热潮。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本刊提醒消费者,进行美丽蜕变时要多留个心眼、多看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费警示,正确选择谨慎决策,看清美丽背后的阴影,避免重蹈他人的覆辙,让“美梦”成真。从今日起,本报将连续报道消费者投诉安全,帮助消费者明明白白整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写/记者龚虹 伍琼 通讯员张镝 章曼

    整形、美容投诉多

    春光再明媚,也有洒不到的角落。美丽事业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光彩,同时,也给不少消费者带来麻烦和伤害。据我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付鸿竹介绍,去年一年,仅该中心就接到美容投诉近千件,比2005年增长近一倍。涉及医学整形的投诉,相当于上一年的2.5倍,目前有详细记录的达50起。

    付鸿竹主任分析说,这种数据的变化与三种因素有关,一是12315的投诉渠道变得比以往更通畅,该中心的呼叫电话规模大大扩充,现在由刚开始的5部投诉电话增加到了10部;二是媒体的经常性报道、相关部门的查处打击、消费性警示等,使得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信心大大增强,投诉更加踊跃;三是美容、整形机构数量和接受这类消费的人数都在增加,因此,问题、投诉也增多。

    美梦难圆徒增烦恼

    无论是生活美容还是医学整形,当我们鼓起勇气走进这些机构的时候、当我们不吝金钱接受服务的时候,我们心中都充满了对美的期待和憧憬。可是,却就有那么一些消费者终因各种原因而美梦破碎、烦恼不已。请看记者从12315了解到的部分投诉——

    2005年一消费者投诉,在华泰整形后,眉毛被整得一高一低,一直到2006年6月份还在向媒体投诉。

    唐女士3月13日在武胜路家乐福对面的武汉市按摩医院美容整形外科,做切眉和鼻梁跟眼部分离手术不理想;

    田先生11月10日反映,在循礼门中盛美容院花4000多元做光子润肤,无效果,要求退900元,遭拒;

    陈小姐投诉,在一家整形医疗美容中心花3000元做光子嫩肤,做了一个疗程后脸上的红血丝和斑块都没有消失;

    陈小姐5月2日反映在某整容医院整容未成反毁容;

    詹女士在整形医院做双眼皮手术,术后效果不好,三个月了都没有恢复;

    郑小姐9月26日要求给她整形失败的医院给予赔偿;

    蔡女士去年投诉,在一家整形医院做去皱手术,不满意;

    肖岚(化名)在黄石路一家美容院割双眼皮后,为使双眼皮效果明显,接受美容师建议做太阳穴填充手术失败,后来不得不在武大中南医院接受修复手术;

    ……

    投诉、维权有窍门

    一个又一个整形投诉令人同情不已,为此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主任付鸿竹提请消费者注意——

    一是在做整形美容消费时务必索要、保存好相关收据或发票以及病历,清楚地记录下整形程序以及手术期间需要使用的一切原辅材料,以备必要时使用。

    二是选择医疗机构时,不要只图便宜或优惠,或把金钱当作决定因素,关键是要考虑医疗技术质量,若技术太低劣,美梦无法成真,将会留下终身遗憾。

    三是最好到国家指定的有资质的机构,如正规的大医院去消费。即便有纠纷,大医院相对而言更讲诚信和公道。切不可到非医疗机构的美容院去整形,到民营医疗机构消费时,一定要查看资质原件而非复印件,也可到其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咨询其资质是否属实。

    四是谁违反了法规,就应到谁所属的主管部门去投诉。比如有关医疗纠纷不在315受理范围内,可向卫生部门申诉。国家消费者保护条例第四章《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第28条中指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五是一旦出现纠纷,要保管好证据。根据事实整理一份完整的材料,到譬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等类似的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再到相关部门提请申诉。如果此时愿望实现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一是讨还公道,二是给那些非法或技术低劣的医疗整形机构以惩处;三是告诫那些需要整形或打算整形的消费者慎重就医。

    市卫生局党办主任孙昌林也表示,只要是市卫生局管辖权限范围内的纠纷,投诉者能提供较为详实的材料,他们会帮助查实。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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