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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病人“输液死亡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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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病人“输液死亡案”宣判
 
 

  

    系病理性死亡,医生因无证行医被判刑1年
   
    一女子无证行医,为一患者输液后,患者在家中死亡。经法医鉴定,病人属病理性死亡。近日,云岩区法院宣判,该女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的邵某,在贵阳市新添大道冒沙井附近开了一家诊所。2007年6月,患者左某来诊所看病,邵某诊断为感冒,为其输液治疗。数天后,左某在家中死亡,家属报警。警方以邵某涉嫌非法行医将其刑事拘留,随后检方提起公诉。

    近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根据法医鉴定,邵某在治疗过程中,都是常规用药,不应造成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而且病人死亡过程也不符合药物不良反应或过敏,患者是因高血压性心脏病与呼吸道感染并发,导致严重心力衰竭,属于病理性死亡,邵某不承担责任。但邵某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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